2010~11年度長期交換學生第二次甄選申請,意者請與地區辦事處聯繫
2010/02/01  分享至
須經委員會甄試合格,甄試時間另行通知,意者請於2月1日(星
期一)前先以電話與地區辦事處胡小姐聯繫。
所有相關事項均依照〝2010~11年度長期交換派遣學生申請辦法〞辦理。
地區辦事處電話2370-3322、2370-0055,聯絡人:胡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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